丈夫去世后女子要求使用剩余冷冻胚胎,法院判医院继续提供移植服务
2019年,张女士与丈夫因不孕及自然流产史接受辅助生殖治疗,共形成并冷冻保存3枚胚胎。丈夫李先生同年因病去世,张女士此前已使用其中1枚胚胎生育一女。几年后,她要求继续移植剩余两枚胚胎,并获得婆婆支持,但医院以配偶死亡无法共同签字、涉及遗产纠纷、合同约定可销毁胚胎及伦理审查未通过等理由拒绝。张女士诉至法院。9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披露,该案判决已生效,判令医院继续为张女士提供相关辅助生殖及胚胎移植医疗服务,个人自费部分由张女士承担。法院认为,张女士继续移植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夫妻生前形成的生育合意,医院亦不存在继续提供服务的现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