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乐影视追讨6700万元,范冰冰及范丞丞方面回应
9月24日晚,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发布公开信,称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一笔6700万元生效判决多年未获清偿,并点名范冰冰、范丞丞。该债务源于电视剧《巴清传》项目,2021年北京高院终审判令爱美神返还投资本金4000万元及收益2700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9月25日,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声明称,已接受范冰冰、周海国及爱美神委托处理相关事宜,强调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应依法区分,涉及连带责任应通过诉讼解决。嗨乐影视随后回应称,其公开信依据审计报告和银行流水,并要求对方就相关款项提供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公开信息显示,范冰冰此前持有爱美神74.5%股权并曾任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退出股东行列。爱美神此后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公开材料显示其可供清偿财产仅22.03元。
嗨乐影视董事长为陈万宁,即编剧宁财神。公开信息显示,陈万宁通过井冈山市信恒传媒中心等主体间接持有嗨乐影视约3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