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诉租车公司侵权后撤诉,知识产权维权边界引关注
10月15日,据媒体报道,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广东惠州一家租车公司涉嫌侵犯网络传播权后,已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
此前,爱奇艺以涉案车辆车机系统中的迅雷浏览器传播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为由,将迅雷公司及租车公司一并起诉,曾要求租车公司赔偿5万元。租车公司负责人称,涉案软件并非车辆预装,而是租车人取车后自行下载安装。车辆后台记录显示,软件安装时间为取车后约半小时。
法院裁定书还显示,爱奇艺曾于10月8日申请将对迅雷公司的赔偿请求从1500万元调整为1万元,并于同日申请撤诉。相关事件引发对知识产权维权边界的讨论。律师指出,合法取证应当固定既有侵权事实,而非主动制造侵权;认定租车公司是否担责,还需结合其实际行为、过错及与侵权结果的法律关联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