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二审选举法案维持有罪判决 国民力量党或须退还1.83亿元选举经费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1月4日对前总统尹锡悦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二审宣判,认定其在总统选举期间散布虚假事实,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今年7月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案件涉及尹锡悦在2021年总统竞选期间的两次公开发言。法院认定,他曾虚称未向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引见某律师,并否认与妻子金建希一同会见巫俗人士全成培。法院指出,尹锡悦自2013年起便与该人士保持往来,还曾就个人事务及政治处境征求其意见。
根据韩国《公职选举法》,当选人因违反选举法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更重刑罚,且判决最终确定的,将被判定当选无效,其所属政党还须返还相关选举补偿经费。
如果本案判决经终审维持,韩国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将面临退还第20届总统选举补偿经费39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83亿元)的后果。目前案件仍有后续司法程序,相关费用返还尚未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