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妻子起诉要求销毁婚外冷冻胚胎
7月30日,上海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朱女士诉丈夫、第三者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人格权纠纷一案,案件未当庭宣判。此前,朱女士还收到丈夫提起离婚诉讼的传票,相关案件将于8月11日在无锡梁溪法院开庭。
据朱女士介绍,她于2019年确诊肺癌,长期在家休养。2025年10月,她通过丈夫手机中的医院短信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结婚证,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夫妻”身份进行试管婴儿手术,并成功培育冷冻胚胎。
随后,朱女士携真实结婚证到医院核实情况,并要求销毁相关胚胎,但遭医院拒绝。医院表示,在没有生效司法裁判或胚胎提供者共同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处置胚胎。
律师指出,现行法律尚未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司法实践通常将其认定为具有生命伦理属性的“特殊伦理物”。胚胎处置权原则上属于精子、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朱女士作为合法配偶,并不当然拥有单方面销毁权。医院依据辅助生殖协议进行保管,在程序上具有一定合理性。
不过,律师认为,医院在得知朱女士提出异议后,应提高审慎注意义务,暂停后续移植流程,并对婚姻关系真实性进行核查。
目前,朱女士已报警处理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问题。公安机关此前认定二人存在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行为,并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朱女士还计划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财产倾斜分割、精神损害赔偿,并追回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辅助生殖费用,同时准备追究涉嫌重婚问题。
该事件也引发对辅助生殖监管漏洞的关注。律师建议,加强医疗机构与民政、公安系统的信息核验,完善婚姻状态审查机制,明确婚外胚胎处置规则。
截至8月2日,徐汇法院相关案件仍在等待判决。朱女士表示,她将继续维权,并申请调查丈夫财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