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常委陈伟俊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陈伟俊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伟俊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陈伟俊利用担任相关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续定罪量刑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