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精诚矿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宣判,16年间48起事故致54人死亡
10月9日,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对潘当仁等41名被告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行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1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22年期间,代县精诚铁矿及整合后的精诚矿业先后发生48起重大伤亡事故,造成54人死亡。相关经营者存在向无采矿资质的工队发包工程、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组织生产、安全培训和隐患治理不到位,以及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等问题。部分事故发生后,相关承包人和分包人未按规定报告,延误事故抢救。
法院认定,潘当仁、王苏东等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部分被告人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潘当仁、王苏东还因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分别涉及862.6967万元和270.5万元。潘当仁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7年、行贿罪判处11年。
updated @ 2026-10-10 01:09:57
- 2022年9月: 精诚矿业发生“9·1”滑塌事故,相关矿难瞒报问题随后引发关注。
- 2023年: 山西省联合调查组通报,查明此前存在40起被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43名矿工死亡,并对涉案人员及相关公职人员开展调查。
- 2026年7月30日: 山西省联合调查组进一步通报相关调查情况。
- 2026年10月9日: 原平市人民法院对41名被告人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