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补偿,服刑后再审改判无罪
近日,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因捉奸收取前妻情夫2.5万元补偿一案再次受到关注。2021年,路某某因该行为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后,他持续申诉。
2024年10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改判路某某无罪。法院认为,涉案款项系刘某某为弥补婚外过错主动提出,双方经过协商确定金额,路某某虽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言语施压,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10月8日,路某某方面又提交423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引发社会关注。